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天镇县位于山西省东北部,地处晋、冀、蒙三省(区)交界处。天镇县历史比较悠久,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,战国时为赵国廷陵邑,西汉建廷陵县,唐设天成军,辽代始为天成县,时改制为天成卫、镇虏卫。清顺治三年(1646年)合成天镇卫,雍正三年(1725年)复置天镇县一直于今。天镇县交通条件比较便利。境内有(北)京——包(头)铁路线和大(同)——张(家口)、天(镇)——走(马驿)两条国道。天镇县没有煤炭资源,但其它矿藏的品种较为丰富,已探明的矿产有39种,其中,铅、锌、铁、银、钛、石墨、大理石、橄榄石、白云岩、玄武岩、石英石、泥炭等都具有一定的开采价值。特别是马圈庠的地热矿泉水,含有锂、锶、偏硅酸等多种微量元素,是优质复合型天然矿泉水,开采价值很高。天镇的旅游资源特色比较明显,其中慈云寺、盘山显化寺、玉皇阁、惠庆塔、神头山、黑龙寺、古长城、烽火台、温泉渡假村等极度具开发和观光价值。2002年,全县国内生产总值30883万元,工业总产值13751万元,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638万元,财政总收入3175万元。